1.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的,选择差额计税的,不能扣除支付给本单位的导游的工资;
2.增值税的计税数额,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3.除另有规定,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当天;
4.销售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5.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承付手续当天;
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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